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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贸易公司介绍海关稽查知识

发布时间:2020-07-02  来源:

上海国际贸易公司需要了解的海关稽查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条: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上海国际贸易公司今天就介绍相关海关稽查的知识。

海关稽查的目的是为了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
(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
(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
(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
(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六)海关总署规定的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单位。

上海国际贸易公司介绍海关稽查分为专项稽查和常规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以查发企业、单位各类问题,保障海关监管、税收和贸易安全,防范走私违法活动为目的,以风险程度较高或政策敏感性较强的行业、企业、商品为重点而实施的一种稽查工作方式。

常规稽查是指海关以监督和规范被稽查人进出口行为为主要目标,以例行检查和全面“体检”为基本特征,有计划地对被稽查人一定期限或业务范围内的进出口活动实施检查的一种稽查作业方式。

有些人会问上海的海关稽查会通知上海国际贸易公司吗?
分两种情况:
(1)通知稽查:海关实施稽查3日前向被稽查人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
(2)海关不经事先通知稽查的,应当在开始实施稽查时向被稽查人制发《海关稽查通知书》。

企业如何知道稽查结果?
海关稽查组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违法或者少征、漏征税款的,应当书面征求被稽查人意见,被稽查人应当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意见送交稽查组。

海关将根据稽查情况和企业反馈意见,最终形成《海关稽查结论》并送达被稽查人。


最后,上海国际贸易公司应该如何配合海关?一是配合海关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二是接受海关稽查, 如实反映情况, 三是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员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应当到场,并按照海关的要求清点账簿、打开货物存放场所、搬移货物或者开启货物包装。四是海关进行稽查时,与被稽查人有财务往来或者其他商务往来的企业、单位应当向海关如实反映被稽查人的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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